2023年10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.1%,同比下降1.6%

一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
10月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.1%,同比下降1.6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上升13.4个百分点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.6%,同比上升1.5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上升1.1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4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9.3%,较2019年同期上升4.4%;O3平均浓度为14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9.8%,较2019年同期上升8.2%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为邢台、保定、石家庄、衡水和沧州等城市。1-10月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1.3%,同比下降4.7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上升9.4个百分点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.5%,同比上升2.1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下降1.5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40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,较2019年同期下降25.9%;O3平均浓度为18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0.5%,较2019年同期下降8.0%。
2023年1-10月全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比较
 2023年1-10月全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比较
二、长三角地区
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10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.0%,同比下降9.8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上升1.2个百分点;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,同比持平,较2019年同期下降0.7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3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39.1%,较2019年同期下降13.5%;O3平均浓度为16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18.2%,较2019年同期上升8.7%。1-10月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.3%,同比上升1.3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上升7.3个百分点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.6%,同比上升0.5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下降0.1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29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,较2019年同期下降25.6%;O3平均浓度为16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.4%,较2019年同期下降4.1%。
三、汾渭平原
汾渭平原11个城市10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.7%,同比上升8.3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上升4.1个百分点;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,同比持平,较2019年同期下降0.3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40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3.0%,较2019年同期上升5.3%;O3平均浓度为11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3.4%,较2019年同期上升17.3%。1-10月,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6.4%,同比下降0.2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上升4.0个百分点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.1%,同比上升2.5个百分点,较2019年同期下降1.5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41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,较2019年同期下降18.0%;O3平均浓度为17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0.6%,较2019年同期下降2.3%。
10月 平均优良天数比例(%)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(%)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84.1 1.6
长三角地区 85 0
汾渭平原 92.7 0
数据源自国家生态环境部、贝哲斯根据公开资料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