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一季度酒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.42亿元,超均衡进度3.95%

一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
2024年一季度酒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.42亿元,占年初预算60.19亿元的28.95%,超均衡进度3.95个百分点,较上年同期增收3.06亿元,同比增长21.28%,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.01个百分点,高于年初预算目标14.28个百分点,高于调度目标12.28个百分点,收入增幅居全省第二名;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.05亿元,完成全年支出计划224.45亿元的33.9%,较上年同期增支7.46亿元,同比增长11.04%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.85个百分点,高于年初预算目标3.04个百分点,高于调度目标1.04个百分点,支出增幅居全省第四名。
市级(不含酒泉经开区)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.58亿元,占年初预算14.52亿元的31.55%,超均衡进度6.55个百分点,同比增长70.15%;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.16亿元,完成全年支出计划35.87亿元的33.9%,比上年同期增支2.18亿元,同比增长21.81%。

2024年一季度酒泉市财政收支及同比增长情况

2024年一季度酒泉市财政收支及同比增长情况

 二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
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.18亿元,占预算26.08亿元的0.68%,下降93.08%,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下降111.46%,减收2.6亿元;市级(不含酒泉经开区)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.11亿元,占预算6亿元的1.91%,下降35.35%,其中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下降51.2%,减收514万元。
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.05亿元,下降60.81%;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.96亿元,下降35.3%。
2024年一季度 单位(亿元) 增长(%)
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.05 -60.81
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.96 -35.30%
数据源自国家统计局、贝哲斯根据公开资料整理